会理市人民医院采购报废固定资产残值评估服务的询价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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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财政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等相关管理规定,为规范医院资产处置流程,保障资产处置程序合法合规,确保报废资产残值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专业性,我院医学装备科特申请采购报废固定资产残值评估服务,为资产报废审批、残值处置、财务销账提供合规依据。现面向社会各潜在供应商发出询价公告,欢迎各资质齐全供应商积极响应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会理市人民医院报废固定资产残值评估服务项目

2.采购人:会理市人民医院

二、公告方式

本次院内公开询价采购在会理市人民医院网https://www.huilirmy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8000元。次采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请各供应商依法审慎一次报出合理价格,我院将在完全符合需求的供应商中选择合理有效最低价供应商成交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完成财政部门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材料;配备不少于2名在岗执业资产评估师。

五、采购需求

1.评估对象:我院拟报废固定资产,包含医疗专用设备及其他通用设备,以医院的报废资产清单、实物现状为准。

2.服务内容:评估机构现场实地勘察核对实物状况,核查设备损坏程度、零件完好情况,测算扣除清运处置费用后的残余价值;按照残值价值类型进行评定估算;形成完整评估底稿、资产明细表、评估汇总表等; 出具正式《固定资产残值资产评估报告》,报告须由执业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加盖公章,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满足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审查及医院财务核销要求;评估机构须严格遵守《资产评估法》及地方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等开展评估服务,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允。

3. 交付成果:纸质版报告3份,PDF电子版1套。

4. 保密要求:供应商须对医院设备信息、资产原值、院内情况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六、报价方式

1.请用顺丰快递邮寄纸质报价资料(报价单、公司资质等,均需加盖公司鲜章)至以下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城南街道城南社区幸福路会理市人民医院新院区行政科研楼三楼 纪委办 彭老师 15729794577;

2.具体询价详情请咨询:(微信同号)招采办罗老师电话:18181197713 、尹老师电话:19983858339;

3.以附件一填写完整并加盖公司鲜章后贴于快递封面密封报价(未密封报价无效);报价单模板详见附件二;

4.报价响应时间为此询价公告发出次日起7个工作日,逾期寄出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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