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医风知识讲堂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第三十八条 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对该机构的行政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德医风小故事
02 历代名医医德故事
中医文化博大精深,它是通过长期医疗实践逐步形成并发展成的医学理论体系。在中医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医术高超的名医,同时他们的高风亮节和医德医范,至今仍被人所称道。
严乐善怒呵杀人犯
明代名医严乐善,医术高明,医德高尚。有一天,有个男子突然来到他家,拿出一件金质饰器,跪着对严乐善说:“先生请收下我这东西,再听我说话。”乐善只得接过金器,那男子便靠近乐善耳边,悄悄地要乐善为他开一个能毒死人的方子。还没等此人把话说完,乐善就愤怒地把金器扔在地上,说道:“我绝不会帮你干这种不道德的坏事!”然后又警告他说:“如果你还去找别的医生,杀害自己的朋友,我一定要到衙门去告发你。”过了些日子,那个男子终于悔悟过来,再次来到乐善家,感谢他的一身正气挽救了他,使他没有走上犯罪的道路。
医院地址:会理市城南街道幸福路
门诊预约电话:0834-5696307,0834-5695361 医院总机:0834-5695528 咨询热线:0834-5695528
©会理市人民医院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医创科技